医院法律顾问合同
甲方: XXXXX医院 乙方:云南民定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相关规定,并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现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法律顾问一事签定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聘请,为甲方担任法律顾问。 二、乙方指定律师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一>、日常法律事务: 1、对医院医疗服务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2、对医院改革、改制所草拟的相关法律文书进行审查并协助制定医院内部的相关规章制度; 3、为医院经营、管理中的决策事项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并根据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 4、根据医院的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 5、根据医院的需要,对职工进行法律培训及法制宣传; 6、根据医院的需要,不定期介绍、宣传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 7、根据医院的需要,为医院的法律行为和法律事实出具律师见证书; 8、根据医院需要,适时协助医院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并在必要的时候提供法律建议。 <二1/4 1 2 3 4 下一页 尾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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