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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死刑,二审死刑,死刑复核最高人民法院改判死缓!

来源:云南民定律师事务所时间:2021-10-09热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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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死刑

2017年8月,被告人A某某与被告人B某某经事前共谋运输毒品,同案C某某、D某某。2017年9月被民警当场抓获,查获的红色片剂状毒品净重52公斤余,经鉴定是甲基苯丙胺,查获的黑色膏体状毒品净重1.5公斤余,经鉴定是鸦片。

二审死刑

2018年8月,经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B某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B某某不服提出上诉,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19年12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辩护人

杨珂,云南民定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0年,B某某死刑案件进入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程序,辩护人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并与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当面沟通律师辩护意见。2021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撤销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云刑终208号刑事裁定书和昆明市中级人民法 院(2018)云01刑初字81号刑事判决书中对被告人B某某以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部分。改判:被告人B某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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