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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商收取诚意金是否违法?是否要退还诚意金?

来源:自撰时间:2012-11-24热度:0

本文只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咨询云南昆明专业房产律师:13608716514 

   

选房认购书遭代签” 卖方拒退10万诚意金引纠纷

  昆明专业房产律师提示(咨询电话136 0871 6514:根据《合同法》第48条之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某某房地产公司地产违法宣传和销售,骗取客户“诚意金”

  吴女士这段时间愁眉不展,去楼盘选房自己没能“挤”进去,陪同自己来选房的朋友反倒进去了,还为其代签订了一份“认购书”,“谁知这一签10万元的诚意金就没了!”

  开发商某某房地产公司认为,“认购书中已明确约定,一旦签订该协议诚意金自动转为定金,购房者放弃购房所交定金不退。”但有律师指出,该纠纷的关键在于代签的“认购书”有无购房者本人的授权委托书,如果没有则该认购书无效。

  后经双方协商,开发商最终同意为吴女士办理退款手续。

 

              10万诚意金遭某某房地产公司“骗取”

  吴女士介绍,她看中了某某房地产公司地产的“城市花园”楼盘,准备在此购买一套房子安度晚年。为优先选到中意的户型,她按开发商销售人员的要求,交纳了20万元诚意金,以自己的名义办理了两张VIP选房卡。

  627日晚,某某房地产公司在世纪金源大酒店举行摇号选房,吴女士的一张VIP选房卡被“摇中号”,可直接进入选房区进行选房。

  “每张VIP卡可以进去两人选房,但选房现场十分混乱,我被保安挡在了门外,陪我来选房的朋友反倒进去了。”吴女士称,在销售人员“可退房退款”的承诺下,朋友“自作主张”替她选了一套房,并在认购书上签上了她的大名。

  某某房地产公司房产公司:购房者退房违约,定金不退 

  由于朋友为其“代选”的房子,在户型、朝向等方面均不满意,她向销售人员提出了退款。但销售负责人称,双方签署的“认购书”已正式生效,如果购房者退房就是违约,对其交纳的意向金一律不退。

  此后,吴女士又多次要求退还其10万元的诚意金,但均遭到对方拒绝。某某房地产公司一工作人员称,在签订“认购书”之前,客户交纳的购房诚意金可随时退款;一旦签订了“认购书”,双方就必须按照合同办事——认购书中已明确约定,客户交纳的诚意金自动转为定金;若客户放弃购房视为违约,所交定金不退。

   律师:未授权代签“认购书”无效

  律师提示,吴女士自称并未授权委托朋友为其代签“认购书”,因此这份代签的“认购书”并不具备相应的法律效益,开发商应退还吴女士之前交纳的10万元诚意金。

  “如果能提供吴女士本人的授权委托书,那么开发商可依据‘认购书’中的条款,拒绝退还这10万元的定金。”律师指出,有无吴女士本人的授权委托书是解决该纠纷的关键。

  后经协调,某某房地产公司“城市花园”售楼部最终与吴女士达成协议,并承诺在20个工作日之内为其办理退款手续。

    昆明专业房产律师提示(咨询电话136 0871 6514:广大购房者要小心,开发商所为的《购房认购书》有很多陷阱,签订《认购书》前,一定要弄清楚其中文字、条文的法律含义,不然会吃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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