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法院:官渡区人民法院
代理人:蔡亚,云南民定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情简介
尤某系厂里职工,因职工宿舍拆迁,与指挥部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一份。后尤某生病,张某(系尤某的表妹)一直照顾至尤某病逝世,并为尤某办理丧葬事宜。尤某生前在医院留有一份遗嘱,将其拆迁安置补偿的回迁房及拆迁安置过渡费给张某。现张某去领过渡费,银行不予办理;选房在即,指挥部也不让张某参与选房。
案件受理
张某委托蔡亚律师后,蔡亚律师(电话:15812137587)到尤某所在厂调取尤某的档案,从档案中可知尤某系终身未婚,父母已经去世,没有法定继承人存在。结合本案的情况,本案的《遗嘱》,性质上属于遗赠抚养协议。经过详细的证据调取,向法院提起诉讼。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
一、《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应分配给尤某的回迁安置房由张某享有;
二、《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应支付给尤某的拆迁安置过渡费由张某享有。
以上案例系蔡亚律师亲办案例,具体法律问题请咨询昆明律师蔡亚律师:15812137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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