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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上的罪与罚

来源:时间:2018-09-07热度:0

    罪责刑相适应是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意思是行为人所受罪刑应与其所犯罪相适应,除法定情形外,不能轻罪重判、重罪轻判。

    什么是刑法上的犯罪

    我国刑法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我国的刑罚种类

    我国的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

    附加刑:(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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