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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事务管理文案之《合同签订管理制度》(中小餐饮企业,三)

来源:时间:2012-11-29热度:0

接上:

五、合同签订权限划分: 1、合同标的在叁万元以上拾万元以下的合同,一般由董事长授权执行总经理进行签署。 2、合同标的在叁万元以下的合同,可由董事长授权公司其他人员进行签署。3、合同标的在拾万元以上或对公司整体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须由董事长亲自签署。六、其他规定:1、合同签订人不得私自接受合作方任何形式的邀请、反利及馈赠,以保证公司利益得到全面维护。2、原则上一般使用合同专用章签订合同。七、合同的存档与使用管理: 1、存档管理:① 公司签订的合同原件由董办秘书进行保管,合同执行部门或人员及财务部保留复印件。建立合同档案。每一份合同都必须有一个编号,不得重复或遗漏。每一份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书、电传等),均应妥善保管。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董办秘书应根据合同的不同种类,建立合同的分类台帐,其主要内容包括:序号、合同号、经手人、签约日期、合同标的、价金、对方单位、履行情况及备注等,台帐应及时填写,做到准确、完整。董办秘书对合同的执行进行监督协调,必要时将相关情况及时汇报,合同执行管理的相关规定见《合同履行管理制度》2、合同的使用管理:   A、管理定义: ①重要合同(定义):标的额在叁万元以上(包括叁万元)、合同期限超过一年、合同内容及效力涉及公司内多个部门及单位、对公司存在重大影响的合同。②普通合同(定义):标的额在叁万元以下,合同期限不长,对公司不构成重大影响因素的合同。B、合同的出借:① 所有合同的借出使用必须在合同管理台帐上进行登记。② 重要合同原则上只出借复印件,特别是孤本合同必须由具有借出使用权的部门中的专门人员负责出借及看管,出借时限不得超过24小时。八、附则1、本制度自董事长签署之日起实施;2、本制度由公司法律顾问负责解释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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