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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事务管理文案之印章管理制度(四)

来源:时间:2012-11-27热度:0

接上:

第七条、各类公章的使用规定(一)              用印审批权限除以下事项外,所有事项均需董事长签字后方可用印:1、           财务日常应用需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的(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2、           发票专用章的使用(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3、           财务日常应用需使用财务专用章的;4、           人事日常管理需要用印事宜(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审批);5对于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因私事需出具相关证明;(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审批,应在上注明仅用及免责声明); (二)公司行政章的使用1、办理使用公司行政章的事项,须由经办人认真填写相应的审批文件,并在取得具备相应权限人员的审批同意意见后,连同需用印的文件等一并交印章专管员,由印章专管员查看文件用章审核手续是否齐全、有效,需盖章的文件与领导签批的文件是否相同,同一文件的各份是否一致,审核无误后方可允许用印。2、凡需盖行政章事宜须填写《用印审批记录单》并经相应权限人员审批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公司印章。3、禁止在手写文件上加盖公司行政章。4、禁止在内容填写不全的文件或空白的纸张、介绍信、便函、证件、授权委托书、发文批准书、业务报表、邀请函上加盖公司印章。(三)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规定1合同专用章专项用于签订对外经济合同、协议等,应按公司《合同签订管理制度》办理审批程序。2合同签订人必须取得董事长授权,印章管理员方可盖章。3、用印的合同上应当先由合同签订人签字并注明年月日后,方可用印。4、禁止在手写合同或合同内容填写不全的合同上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5、对外签署的合同或协议等,须在合缝处加盖合同专用章。(四)财务人员按岗位职责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无须办理相关的审批程序。公司对外报送的各类业务报表(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等)及其他需用公司财务印章的对外事宜等,应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董事长审批,方可办理用印手续。(五)公司部门章由各部门做出相关规定,并报公司董办备案。(六)公司各类印章实行用印登记制度,印章专管员每年度1月30前应将上年度填写的《用印登记簿》(详见本管理制度附件)及用印资料档案全部移交公司行政人事部存档。第八条、法律责任(一)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管理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不符合本管理办法规定时,不得擅自使用。(二)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印章,造成丢失、盗用、仿制等,依情节轻重,对责任者分别进行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法律责任。第九条、附则(一)本办法附公司印章管理的相关文件范本。(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实施。(三)本办法由公司法律顾问负责解释。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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