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民定律师事务所代理的甲公司与乙、丙公司建设工程股权回购纠纷案件,经仲裁后收到裁决,标志着这场争议标的额为6.9亿元的建设工程股权回购纠纷终于尘埃落定。本案由杨珂负责,蔡亚、郭学好及王石阳为该案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
甲公司与乙、丙公司因建设工程股权回购产生纠纷,三方在履约过程中经数次谈判未能达成共识,甲公司遂委托民定向昭通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案系数额特别巨大、案件背景复杂、基础事实庞杂、在案证据量庞大、费用计算方法繁复,该案涉及建设工程领域与公司法领域的交叉范畴。代理律师与甲公司进行会议沟通、掌握案件背景、厘清案件基础事实、归纳争议焦点等,在此基础上分析研判应对策略、制定法律服务方案、案件分析、代理方案等,并开展了夯实的仲裁前准备工作,民定与甲公司密切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实时将案件代理进展与甲公司汇报沟通。历经数次庭前会议、证据交换、庭审调查、协商调解等,昭通仲裁委员会于2025年6月作出裁决,裁决被申请人乙公司向申请人甲公司履行股权回购义务支付6.9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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