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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新刑诉法司法解释删除处罚律师条款

来源: 中国青年网(北京)时间:2012-12-02热度:0

    今年8月,最高法新刑诉法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在网上曝光。其中第250条规定引起强烈质疑。该条规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严重违反法庭秩序,被强行带出法庭或者被处以罚款、拘留的,人民法院可以禁止其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内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身份出席法庭参与诉讼”。这被律师界普遍认为是越权处罚,是对律师辩护权增加限制。

在中国政法大学昨日举行的研讨会上,面对对此条款的质疑,最高法院研究室主任胡云腾表示,现在公权力在法庭上的失落比较严重,这次修改刑诉法司法解释,准备在维护法庭秩序上做一些工作。对律师处罚的条款并不是哪一个领导提出来的,而是在征求意见中,不少地方法院和相关机关提出来的。“法庭秩序的维护不但对法院有好处,对律师、当事人都是有好处的。”胡云腾说。

    记者了解到,最高法院刑诉法司法解释尚未定稿,目前仍在进一步修改中。

新闻回顾:最高法拟规定法院可直接惩戒律师

近日,网上曝光一份最高法关于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该稿真实性已得到法院人士证实。其中第250条规定,法院在部分情况下可禁止律师在6个月以上1年以内以律师身份出席法庭参与诉讼。对此规定,律师界普遍认为最高法存在“越权”嫌疑。

胡云腾表示,从征求意见来看,律师界和社会各界主要是对处罚律师这一条款有看法,对维护法庭秩序还是比较理解的。“处罚律师的条款已经修改,这个问题不会再成为问题了,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对保障律师辩护权只会进步不会退步。”胡云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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