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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存下社保,明天怎么办?

来源:时间:2013-12-01热度:0

 经过房地产市场的洗礼——尤其是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住房按揭断供并不是一件很难理解的事:如果房屋所有人觉得房价下降,自己每月还款显得不划算,那么就停掉自己的月供,让银行把房子收走拍卖。据说这是一种很为理性的选择方式,自去年以来,温州的房地产市场就遇到了这种断供。

如果说到社保断供,那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就可能是一个新名词了。何为社保断供?就是指一个劳动者此前一直缴纳社保,但是由于某种原因突然停止缴纳。这个词汇第一次引起媒体关注是因为今年十月份李克强总理在中国工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透露的信息,据他表示,我国大概有3亿多人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今年有累计3800万人中断缴保险。而这3800万数字则是占城镇职工参保的一成还多。

在讨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人中断缴纳社保之前,我们还有必要来看看这样一个现象,那就是很多城市居民还会选择自己缴纳社保——笔者边上有不少这样的朋友,他们是自由职业者,是这个城市的中产,尽管他们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都非常自由,但是却牢记一件事:找到一个可以挂靠的单位来缴纳社保——尽管他们缴纳基数是按照这个城市的最低基数。

为什么他们要找一个单位来缴纳社保?答案五花八门,有说为了买房方便——随着一线城市房价上涨,有越来越多的城市已经把缴纳社保和买房资格相挂钩;也有人说是为了让父母放心,对于那些一辈子在单位里工作和生活的父母而言,自由职业者实在太过于异类。让人惊讶的是,对于这些缴纳了最低社保基数的自由工作者,他们从不认为自己今天缴纳社保是为了未来的自己能够领取退休金。对于这些今天生活衣食无忧的80后一代,要让他们考虑今后的退休金,确实是过于残酷了。

于是好,回到我们的问题上来。为什么有人愿意找个挂靠单位缴纳社保,而另外一些人是选择中断缴纳?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种差异?从目前媒体调查的资料来看,选择断供的人大都是集中在这几个群体:一是下岗失业人员,这类人群大都属于被动中断;二是小微企业员工,企业为了降低成本不给员工缴纳社保;三是流动性比较大的务工人员。

下岗失业人员的断供可以理解,既然自己都已经失业了,当然没有更多的资金用来缴纳社保。企业基于成本考虑而不给员工缴纳社保也是情有可原:目前企业所要承担的社保成本相当之高——综合成本在员工税前工资的48%,有学者统计过这成本在全世界都可以名列前五。如果说前两者的中断缴纳社保都是属于被动,那么我们不妨问一下,为什么那些流动性较大的务工人员会选择中断缴纳社保?尤其是在现在的制度下,如果选择中断缴纳社保,那就意味着统筹部分价值的损失,因为在现有的制度下,即便个人中断缴纳社保之后可以取回自己的个人部分,但是以前单位给自己缴纳的统筹部分却再也领不回了。

 

 

 

 

 

 

(据报道,目前全国有3800万人选择不再缴纳社保。东方IC供图。)

既然如此,为什么他们还选择中断缴纳?唯一的一个解释就是,如果继续缴纳,他们和他们单位的损失还会更多,过去缴纳的作为沉没成本就不做计算,但是为了未来计,中断缴纳社保实际上是作为一个止损措施而在使用。如果一个人的工作岗位经常在不同省份之间流动——今年在广州、明年到上海,再过几年到北京,这些在以前看起来是不大可能的工作流动,在今天并不特别希奇——不过在目前的社会保障制度下,如果这些人不选择中断缴纳社保,那就会面临一个很尴尬的问题:自己在别省市缴纳的社保,只不是为他人做嫁衣裳。

这是一个不得不面对的现实。在目前的社会保障体系下,社会保障是以省为单位的,如果你从上海到了北京工作,那就意味着此前你在上海所缴纳的一切都和你无关,因为统筹部分是无法跨省转移,换句话说,如果你今后是在北京退休,那么今后退休时所要能领取到的养老金,也是以你在北京缴纳部分为基础计算的。至于在上海缴纳的统筹部分,在现收现付的养老体系下,早已经支付给那些现在退休人员。

为什么会出现社会保险“分省而治“的局面?路径依赖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在计划体系下,个人的养老是与单位紧密联系,一旦你从某个机构退休,那么今后所有的养老金都由这个机构支付——无论这个机构是企业还是事业单位。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推进,原先依赖于单位的养老保险不再可靠,于是就出现了社会统筹,通过社会为个人的养老承担责任。由于90年代时期人口流动规模并不大,因此在设计养老体系时并未考虑到今天的跨省流动问题;当然,也有可能是在90年代时为了解决当期的压力,而忽略了未来的压力——在目前的任期制下,行政首长只要解决任期内的问题即可,何必考虑今后那些可能的问题?

在这种分省而治的情况下,各个省份之间的利益就分化了。由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2》显示,养老金缺口呈现出东部小、中西部较大的局面,之所以会有这种局面出现,这是因为中西部作为劳动力输出地,大规模的跨地区流动,对各地养老保险的财务状况有着重大影响。数据显示,2010年,跨省流动人口为打工地带来的养老金收入达到525.6亿元。在这种利益格局下,如果实现全国统筹,那就意味着那些东部地区就要从存量中拿出既有的收益,谁愿意让到嘴的肥肉溜走?

如果人口流入地不只是获得社会保险,同时还为这些流动人口承担今后的社会保障那也就罢了,问题是他们只拿钱却不养人,同时还对此设定各种严苛的规定。尽管于2011年开始生效的《社会保险法》中已经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但是到目前为止,几乎还没有一个时间表。

既然你不愿保障我的未来,对不起,那些工作地流动频繁的人就只好以中断缴纳社保的方式与你拜拜。社保断供的原因,还不明显吗?

(责任编辑:王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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