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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的利弊

来源:找法网时间:2013-03-07热度:0

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的利弊

当男女双方面对婚姻、感情、家庭的十字路口而不得不选择离婚时,各方在内心不断的纠结,而又基于隐私无法向自己的家人与朋友进行询问与探讨时,本贴希望能对他们有一点帮助。今天我们先来探讨离婚两种方式的利弊。
1、当事人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优势
(1)时间短。只要手续齐全,一般当场就可以办出离婚证书;而诉讼离婚所需的时间,少则3个月,多则要6个月。
(2)费用低。不论家里有多少财产,离婚当事人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只需10元的离婚证工本费。而离婚诉讼法院是按争议财产收费的,共同财产越多,法院收费越高(20万以内的交纳300元,20万以上的按0.5%交纳)。另外,如果案件涉及财产保全或财产价值评估,还要另行交纳保全费或评估费。可见,协议离婚基本没有经济成本,而对诉讼离婚而言,经济成本要高得多。
(3)压力小。因协议离婚很快就可以办结,不像诉讼离婚那样需要几个月的时间,所以当事人避免了几个月的诉讼过程带来的思想压力,因为离婚手续相对隐秘,来自父母和亲戚的压力也会小一些。
2、协议方式离婚可能带来的不足
(1)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不具备强制执行力。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不像法院的判决胜和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离婚后,如一方不履行义务,如不支付抚养费、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不支付共同财产折价款,当事人还需更行起诉要求履行。
(2)、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可能会隐藏后患。如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无财产分配、已分配财产或各人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等不清晰的条款都会隐藏风险。
(3)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当事人从诉讼程序上有反悔的权利,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综上所述,建议如下:(1)双方在知悉全部共同财产与债务的情况下,对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小孩抚养已协商一致并不需要后续执行的,协议离婚为佳。(2)在知悉共同财产与债务的情况下,双方对否离婚、财产分割、小孩抚养已达成一致的,但因对对方是否能履行离婚协议有疑虑的,建议走法院速裁程序,程序一般只需一周时间,法院会依据双方的协议做出调解书,但该调解书有强制执行力。(3)如不清楚共同财产数量、双方无法对财产分割、小孩扶养达成一致或一方坚持不离、提出过高的离婚条件的情况下,不得不去法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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