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是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的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债务的经济意义:必须返还的资金。除了借入的资金以外,如果发行的是债券的话,还必须返还本息(本金+利息),这也被称为债务。把不能够返还债务称为债务的不履行。另外,把债务自身资本的上涨称为债务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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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债权债务问题是社会的基础问题,应有效的检索最有利的法律规范来切实维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应衔接我国刑事领域的套路贷等的刑罚以打击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