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暑假期间,张某之子因意外掉到河道里淹死,人死后张某找当地的政府及其他相关部门,都没人搭理,后来找当地的律师,律师业不接受这样的案件,于是他们通过朋友到昆明找到了本律师,本人通过了解案情,确定可以按照特殊侵权来处理,所以就接了这个案子,并走上了诉讼之路,因为当事人的经济情况,通过跟法院协调,向法院申请缓交诉讼费,最后法院也准许缓交诉讼费,立案后,本人多次到出事地点调查取证,并到村子里进行调查询问等一系列工作,最后在本律师的努力之下,当地法院判决当地政府赔钱,原告张某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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