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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收入证明及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来源:找法网时间:2013-02-25热度:0

 工资收入证明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兹有我单位正式职工        因购(建、修)自住住房缺少资金,申请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该职工月基本工资收入(税后)        元,其他各种津贴、奖金收入月       元。如职工不按月偿还贷款,单位同意从其月工资收入中代扣偿还贷款。本单位谨此承诺上述证明是正确、真实的,如因上述证明与事实不符,导致贵单位经济损失,本单位保证承担赔偿等一切法律责任。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符合哪些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提取凭证

  2、离休、退休的; 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取凭证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提取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提取凭证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提取凭证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  、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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