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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帮信罪”,勿成“工具人

来源:云南民定律师事务所时间:2023-06-27热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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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各种电信诈骗、新型网络诈骗在生活中屡见不鲜、花样繁多,各种手段让人防不胜防,为电信诈骗、网络犯罪等提供“帮助”的犯罪行为在国内呈现高发态势,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即“帮信罪”)的情形也多种多样,成了是电信网络犯罪的重要“帮凶”。实践中,在校学生和刚毕业的大学生是帮信犯罪的重点群体。


01 什么是帮信罪?


“帮信罪”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设的一种新型网络犯罪罪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条规定:自然人或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简单来说,“帮信”行为就是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还为其提供帮助。“帮信”行为是电信网络犯罪的重要“帮凶”,不仅为信息网络犯罪行为提供了帮助,而且往往收取、藏匿赃款,增大了公安追查难度。根据最高检披露的办案数据得知,“帮信罪”已成为各类刑事犯罪中起诉人数排名第三的罪名。


02 帮信罪典型案例


(一)自己办理银行卡供他人使用构成帮信罪


1.基本案情

2021年2月,宁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把自己的银行卡出借给他人使用,提供本人持有并开通网银功能的银行卡协助转移资金,提供资金支付结算,从中获得1500元好处,其中支付结算金额共计80余万元。经核实,被电信诈骗集团实施诈骗的被害人的部分被骗资金从宁某提供的农行银行卡转移共计50余万元。2022年8月,被告人宁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罪行。

2.裁判结果

法院依法审理后认为,宁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犯罪活动提供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鉴于宁某有自首情节且认罪认罚,并主动退缴违法所得,犯罪时系年满16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故对其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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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理公司结算账户出租他人使用构成帮信罪

1.基本案情

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 期间,被告人李某某明知他人租用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用于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仍将其办理的五家公司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等出租给他人使用。被告人李某某办理的某有限公司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内流水金额共计人民币500万余元,其中包含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被害人蒋某、杨某某、谢某等人被骗的资金共计人民币40万余元。被告人李某某办理的另四家公司等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内流水金额共计人民币5440万余元。

2.裁判结果

被告人李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三)收贩大量微信账号有偿供他人使用构成帮信罪

1.基本案情

被告人赵某伙同秦某(另案处理)等人,于2021年至2022年间,利用QQ等社交软件收贩大量他人微信账号(含登录密码,绑定手机号等信息),并有偿提供给他人使用,违法所得人民币7万余元。其中赵某负责使用多个“客服”QQ号码,在多个“代理”群、“商家”群内转发、反馈微信号码信息,并统计结算号码数量,所提供的微信号码中关联电信网络诈骗案件3件,造成被害人财产损失50余万元。

2.裁判结果

被告人赵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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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帮信会有哪些后果?


(一)涉嫌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职业禁止、禁止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对于“帮信罪”被判处刑罚的,司法机关可以依法宣告职业禁止;对于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可以根据犯罪情况,依法宣告禁止令。

(三) 银行惩戒

1.五年内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开设新账户。简单来说就是被惩戒的人五年内禁止使用网上银行和各大银行APP,也无法使用包括微信、支付宝在内的支付账户。

2.惩戒期满后,新开立账户业务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加大审核力度。

3.信息将会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从而导致征信污点。


04 律师提醒


一定要妥善保管个人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等相关证件,拒绝任何形式的出租、出借、出售。如有丢失要立即挂失,对于废弃不用的也应及时办理注销。千万杜绝侥幸心理,理性对待兼职,增强法律意识,尤其是在校学生,切勿因一时大意或者贪图小便宜而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如果发现周边有收卡、卖卡等不法行为的,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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