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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岁患病儿子状告父亲索要大学学费遭驳回

来源:时间:2013-01-06热度:0

成绩优异考上大学,却因学费无着落愁肠百结,无奈之下,小孔将父亲老孔告上法庭,要求父亲每年支付抚育费1万元直至其自立。1月5日,近日,吉安市新干县人民法院以老孔没有法定抚养义务为由,驳回小孔的诉讼请求。

  2005年4月,小孔的父母协议离婚,小孔跟随母亲生活,老孔承担每月300元的抚育费直到小孔高中毕业。2012年8月,小孔以优异的成绩考取北京某高校,须缴纳学费近万元,小孔母亲无力支付,东挪西借才入学。后小孔向父亲索要学费未果,遂将父亲告上法庭。经查证,小孔的父亲无业,患哮喘病多年已丧失劳动能力,靠低保维持生活。

  法院审理认为,小孔现年20周岁,属完全行为能力人。上大学的学杂费用、生活费用较高均属客观事实,但小孔作为成年人,在父亲经济困难并确实没有给付能力的情况下,要求父亲继续给付上大学的费用,于情不合,于法无据。小孔可以通过助学教育贷款、勤工俭学等方式,接受大学教育,完成学业。因此,法院依法驳回了小孔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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