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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

来源:时间:2015-04-18热度:0

 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 (本文仅供参考,详情咨询汤智荃律师15887870007) 在实际生活中经常会出现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情况,受伤后责任如何承担首先得先分清双方是劳动关系、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关系。其中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相似点比较多,为了便于分清二者的区别,蔡亚律师(咨询电话:15812137587)做了如下的比较,希望对分清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有帮助。 雇佣合同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具备以下两个显著特征: 一、雇佣关系是提供劳务的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劳动为标的,雇主为其提供的劳动支付报酬,至于工作成果则不是合同的标的。 二、雇员的工作不具有独立性,一般以雇主的设备、技术为依托而工作,受雇主的指挥管理。 三、雇佣关系中所从事的事项范围比较广,包括生产经营活动及其他各项任务活动,活动技术含量较低,受雇人付出的主要是劳动力,其报酬成分也单一,仅仅包括劳动力的价值。 四、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的风险一般由雇主承担,雇员有重大过失才分担相应的责任。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加工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承揽合同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其标的是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成果,定作人就完成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 二、标的物具有特定的性质、以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要。 三、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不受定作人的指挥管理,同时承揽事项的完成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不得随意交由他人完成。 四、承揽人自担风险,以自己的风险独立完成工作,对工作成果的完成负全部责任。 雇佣合同与加工承揽合同主要区别在于:一、雇佣合同是以直接提供劳务为目的,承揽合同是以完成工作成果为目的,提供劳务仅是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二、承揽合同履行中所产生的风险由完成工作成果的承揽人承担,而雇佣合同履行中所生风险由接受劳务的雇用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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