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检察听证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聘请云南民定律师事务所陈金玲律师担任检察听证员,聘期三年。与此同时,我所收到了官渡区人民检察院的《感谢信》。
作为检察机关的听证员,陈金玲律师表示,在今后参与检察听证工作过程中,将运用自身法律专业优势,依法严格履行检察院听证员职责使命,全力以赴做好官渡区检察院听证工作。竭力在检律互动中当好“联络员”、“监督员”和“宣传员”,努力成为人民群众与检察机关沟通的有效枢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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