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委市政府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
近日,玉溪市委办、市政府办以玉办发[2012]20号文件转发了《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 该意见是在全省率先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1〕28号)的第一个州市。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玉溪市司法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征求了市人大、市政协、市委政法委、市财政局等二十余家单位的意见建议,市法制办作了规范性文件审查。该意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了坚持律师工作的政治方向的重要性、必要性,第二部分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包括加强律师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建设、业务素质建设。第三部分为建立健全律师执业准入、执业评价、执业监督和执业奖惩的工作机制,第四部分为优化、强化律师依法执业环境、完善政府购买公益法律服务、保障律师事业发展经费等七个方面加大律师行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和保障力度。
意见的出台,是玉溪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为实现市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两个倍增、四个翻番、四个率先这一主题,以大开放、大发展的宽阔视野来审视、定位、谋划全市律师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也是玉溪市贯彻落实中办发〔2010〕30号文件和云办发〔2011〕28号文件,结合玉溪市实际作出的较长时间内指导全市律师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充分体现了玉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司法行政工作,是关心支持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玉溪市司法局孙艳丹供稿 省律师协会秘书处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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