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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院院长:法官应主动向律师伸出“橄榄枝”

来源:云南民定律师事务所时间:2013-05-24热度:0

  

  漫画/王伟宾

  

  律师找法官了解案情,一直打电话却没人接,进法院后,发现法官正在办公室喝茶……省高院院长张立勇说,律师和法官的矛盾,根源在于律师在法官心中没地位。

  昨天,省高院邀请20余名律师“吐槽”代理案件时遇到的不平事,并和省司法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法官和律师良性互动关系,共同促进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

  吐槽

  法官对律师有成见

  “有些法官觉得,案件多一个律师就多一分麻烦。法官对律师有成见,律师的辩护空间越来越小。”省律协副会长李煦燕说,法官往往认为,检方提供的证据已经很扎实了。而律师人微言轻,即便做无罪辩护,意见也不一定被法官听取。

  回应

  张立勇:本应在一个“战壕”里共同作战的法官和律师,却搞起了对攻。出现矛盾的根源在于,律师在法官心中没地位,没把律师当作防止冤假错案的“同盟军”。法官应主动向律师伸出‘橄榄枝’,为律师提供方便。对于律师提出的意见,无论采信与否,都应当在裁判文书中给出一个明确的理由和结论。

  吐槽

  法院门难进

  省律协副会长、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律师陆咏歌讲了同事的亲身经历:找法官了解案情,多次打其办公电话均无人接听。托朋友进法院后发现,法官正坐在办公室里喝茶。“遇到重大刑事案件,检察官能开着车进法院,和法官走相同的通道。但律师拿着律师证,还要翻开大包小包安检。在进门这事上就不平等。”

  回应

  张立勇:这是个小事情,却是个大问题,因为这关系到公平。今后律师再遇到法院门难进可以举报,是谁不让进,为什么不让进,这些都将在全省法院会议上通报。这样的“小事”为何久而不决?是因为一直没动真格的。如果再有律师进不去法院大门,先把院长停职了,让你觉得因为一件小事就被停职很不值得,这样才会吸取教训。

  吐槽

  判决书不能及时送达

  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允说,他去年为一个故意杀人案件的被告人辩护。但该被告人已被执行死刑了,他还没收到判决书。家属质问他,“你是不是我请的律师?你到底向着谁说话?”

  回应

  张立勇:裁判文书送达应制度化、规范化,应按照对案件的关心程度,规范送达的顺序。先送达给辩护律师,再送达给被告人,最后送达给公诉人。或先送达给败诉方,再给胜诉方。

  措施

  尝试建立律师评价法官机制

  张立勇说,要尝试建立律师评价法官的机制,让律师从司法廉洁、司法礼仪、工作作风、庭审驾驭、案件审限等方面对法官进行评价,从而真正实现律师对法官的监督制约。

  同时,要建立从律师中遴选法官的机制,把那些社会阅历丰富、工作业绩突出的优秀资深律师选拔到法官队伍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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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定》(征求意见稿)部分措施

  1.各级法院要设立专门的律师阅卷室,为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提供便利条件。律师复印案卷材料时,法院不得收取超出复制成本费以外的费用。

  2.对法官回避制度进一步明确。除配偶、子女、父母等直系亲属从事律师的需要回避外,“法官与律师有同乡、同学、战友等关系”,也要自行申请回避。

  3.律师出示律师证、出庭通知书或其他证明执业需要的手续后即可进入法院、法庭,不需经过安全检查。

  4.各级法院应在法院网站及法院内明显位置,公布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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