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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辩护】团伙多次黑车拉客持械抢劫,成功辩护

来源:时间:2015-11-11热度:0

 团伙多次黑车拉客持械抢劫,成功辩护

案 情 简 介

20146228时左右,徐**将被害人李某、杨某某喊到被告人赵**驾驶的小轿车上,同车还有被害人李**。后被告人赵**将三被害人拉倒被告人黄开学驾驶的微型车上。在车上被告人刘**、段**、付明红等人使用暴力殴打、威胁三名被害人抢走被害人李*、杨**现金共计人民币1000元,抢走被害人李**现金人民币900元,后逃离。

201471016时左右,被害人李**、袁**被带到被告人黄**驾驶的微型车上,在车上被告人刘**、赵**等人使用暴力殴打、威胁被害人抢走两别害人现金人民币1400元,后逃离。

201471921时左右,被告人赵**、刘**、段**、李*、徐*在昆明市北部客运站以拉客为由,将被害人陈**、罗**、苏**以及五名缅甸籍人,用被告人徐*驾驶的微型车,以及被告人刘**驾驶的现代轿车拉到昆明市新南站附近,后将八名被害人转至被告人黄**、常*、高*、付**驾驶的江淮商务车上,被告人刘**、段**、李*跟上车,被告人赵**驾驶的现在轿车跟随,在行驶至昆明市西山区碧鸡路附近的途中,被告人刘**、段**、李*、黄**、常*、高*、付**使用暴力殴打、威胁被害人抢走被害人陈**现金人民币350元、罗**现金人民币400元、五名缅甸籍被害人现金2100元。

20148718时左右,上述人员以同样的方式在西山区明波加油站附近,使用暴力抢劫,被害人将后挡风玻璃敲烂跳车逃跑。

20148818时左右,上诉被告人对被害人实施清洁,抢劫金额1800元。后将两被害人丢弃。

律师介入

蔡亚律师接受高**家属委托后,多次对高**进行会见,阅卷。公诉机关指控高**参与了719日、87日、88日这三起,并且量刑意见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蔡亚律师提出了高**并没有参与719日这一起,并且87日这一起属于未遂,88日这一起金额已经追回等辩护意见。

法 院 判 决

(以下内容摘自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2015)西法刑初字第328号刑事判决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吴**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二、被告人刘**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0元。

三、被告人赵**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

四、被告人段**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五、被告人李**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六、被告人黄**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

七、被告人常**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八、被告人高**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九、被告人付**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十、责令被告人黄**、刘**自本判决生效后九十日内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元、退赔被害人人民币900元,退赔被害人1400元。被告人赵**、刘**、段**、李*、黄**退赔被害人人民币350元、罗*人民币400元。作案工具五菱荣光小型客车一辆、现代牌轿车一辆予以没收,依法处理。

(以上案例是蔡亚律师亲办案例,转载请注明出处)

具体问题来电咨询昆明刑事辩护律师、昆明抢劫罪律师、昆明刑事案件律师,蔡亚律师15812137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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