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律师视野 / 法律文章

车辆卖给他人但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时需要承担责任吗?

来源:时间:2014-04-01热度:0

本文只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咨询民定律师事务所张馨予律师,电话:189-8728-3948

 

 

车辆卖给他人但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时出租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问 题】:

在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每一个人都会去买新车,而有的人也在换新车后将原来的车卖出去,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并不是所有的人在买卖车辆时都办理了过户登记。

这时,会产生一种担忧,如果把车卖给他人并交付了车辆,但是却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者时发生了交通事故,那么,原来的车主是否应该要承担责任呢?如果要承担,又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呢?

 

【法律依据】: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的规定: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分析】:

租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即:机动车的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赔偿责任应按一下顺序来看:

1)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补偿。

2)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总结】:

当把车给他人并交付但未办理登记时发生了交通事故,那么,是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的。

 

 

 

 

注:涉及具体法律问题,咨询张馨予律师:189-8728-3948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招聘律师| 律师队伍

云南民定律师事务所 & 版权所有  备案号:滇ICP备15000321号-1

电话:0871--63359448传真:0871--63577449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国贸路725号宏兴大厦B区4楼

技术支持:昆洲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