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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意见征集制度

来源:新华网时间:2012-11-24热度:0

完善意见征集制度

  

        卫生部日前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2013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重点领域涵盖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等相关产品基础标准等。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对于食品安全这样关乎每位公民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相关部门在制定标准时,能够广泛倾听各方建议,无疑值得肯定。

    十八大报告中指出,“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权力正确运行的重要保证。”“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可以想见,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今后政府在制定相关政策时,会越来越多地发动社会公众集思广益、广纳民智。

    政府能够倾听民意是好事。接下来还有一个更关键的问题,就是如何真正把好事办好,以最大程度地尊重民意,体现程序正义?

    近年来,中国在建立意见征集制度领域取得的进步有目共睹。从中央到地方,在制定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时,提前公布相关政策制度的“征集意见稿”已不是新闻。

    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看到,公开征集意见仍然存在一些不足。比如,公众参与积极性不高,以及许多征集的意见并未体现出足够分量。

    据媒体报道,在2011年国务院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中,多数草案的参与人数仅为几十人或几人。在该系统显示的2008年和2009年里,甚至还有参与人数为零的征集草案。

    还有就是引发争议的中国奶业标准的制定。有专家指出,2010年调整国家牛奶质量标准时,曾征求地方奶协和专家的意见,可95%的意见都未被采纳,解释工作又没有跟上,结果导致新标准出台后,质疑之声不断。

    仔细分析可以发现,公众参与度不高与所征集意见未受充分重视已形成“不佳循环”。所征集意见在决策制定中无法充分体现,以及某些政府部门对所征集意见采取的不公布、不回应态度,会让人产生意见征集是走过场的感觉,参与热情就会降低。

    要改变这一状况,真正把好事办好,就需要进一步完善意见征集制度,使意见征集“有结果”。这是提高公众参与度和参与有效性的制度保障。

    完善意见征集制度,自然就需要相应的社会利益协调机制。目前这种协调机制尚不健全,比如听证会中的“代表专业户”现象、缺少主持协商的社会组织等,这都有改进的空间。对于涉及不同利益主体的问题,应提倡各方协商解决,让利益相关者都有机会发言表达。这样,民主决策才能保证决策的科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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