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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企业学法用法保障促进企业改革发展 全国“法律进企业”专场推进会在中山召开

来源:云南民定律师事务所时间:2012-09-23热度:0

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组织的全国“法律进企业”专场推进会8月2日在广东省中山市召开。

  会议的主要目的是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精神,认真贯彻在今年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吴爱英部长提出的要在全国组织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要求,总结推广“法律进企业”活动经验和成绩,不断创新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与形式,切实提高各类企业依法经营和依法管理水平。

  司法部副部长、全国普法办副主任张苏军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是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水平,实现企业改革发展目标的需要,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企业创造良好的依法治理的外部环境的需要,是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应对经济危机挑战的需要,也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加强企业学法用法工作,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和促进企业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张苏军要求,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目标,求实创新,不断推进“法律进企业”活动的深入开展。要准确把握“法律进企业”活动的目标任务,注重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依法经营管理的水平和维护企业及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进一步推进依法治企,为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供法治保障。要准确把握“法律进企业”活动的工作要求。坚持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开展法制宣传,将法制宣传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与服务企业改革发展相结合,与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与完成企业中心任务相结合,为加快企业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调动企业干部和职工的积极性,切实把法制宣传落到实处。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完善和规范企业运行机制,提高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推进,突出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要不断创新“法律进企业”活动的方法与形式,坚持从实际出发,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学法提供方便的平台和途径,探索推进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各类大众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丰富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

  张苏军强调,要切实加强对“法律进企业”活动的组织领导。健全党委政府领导,法制宣传主管部门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各级各类企业要建立健全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建立工作责任制。加强考核监督,建立和完善评价考核和监督激励机制。落实经费保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安排法制学习时间,确保学法用法工作取得扎实效果。

  广东省副省长刘昆在会上致辞。会议由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司长肖义舜主持。广东、黑龙江和浙江司法厅,中国石化集团、国家电网公司、中国移动通信广东公司、中山火炬高科技产业开发区等单位在会上发言。会议代表参观了纬创资通(中山)有限公司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并观看了中山市外来工艺术团法制文艺演出。

  北京、天津、山西、辽宁、吉林、上海、江苏、福建、湖南、重庆、贵州、陕西等司法厅(局)分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负责同志,国资委法规局有关同志以及中山市有关部门、部分企业职工、社区群众、普法志愿者代表等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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