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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版“秋菊打官司”:只为讨个“说法”

来源:云南民定律师事务所时间:2013-03-15热度:0

2012年秋天,刘艳满怀欣喜地开始装修住房,但怎么也没想到从此便走上一条充满心酸的维权道路。 2012年下半年,在书店打工的刘艳和丈夫东拼西凑,终于在西宁市城中区购买了一套住房。刘艳偶然看到了一则由西宁某广告装饰有限公司印发的广告单,单上所写的“最疯狂家装套餐组合只要27900元”让经济不宽裕的夫妻俩心动不已。咨询过后,刘艳与这家公司签订了此套餐合约。 广告单上显示:27900元的套餐里包含全房墙面漆、名品木地板、名品瓷砖、实木门、豪华浴室柜一组、名品坐便器、门锁、合页等内容。随后刘艳交了第一笔装修款15000元。 没过多久,在装修公司的催促下,刘艳又将其余的装修款打给了对方。两个月后装修结束,刘艳和丈夫赶紧过来看装修好的房子,一下傻了眼。 眼前的家,墙上到处都是一米多长的裂缝,瓷砖间的缝隙竟然可以插进打火机,橱柜更是一塌糊涂。合约里承诺的品牌建材基本被“狸猫换太子”,所谓的豪华浴室柜也不见了踪影。 “合约里承诺的名牌地板、瓷砖、卫浴全都变成了质量很差的杂牌产品,门套、窗套七扭八歪,装修成这样,根本没办法住。”刘艳说。 几次交涉后,装修公司都矢口否认未履行合同,后来干脆不接电话甚至暴粗口。无奈刘艳找到了城中区消费者协会投诉却未被受理,刘艳只好来到青海省消费者协会求助。在省消协调解下,对方答应补偿6000元,并与刘艳写了合约书。然而接下来刘艳的噩梦才真正开始。 刘艳说:“装修公司不但不执行调解,反而发短信、打电话辱骂我,甚至威胁恐吓。”2012年年底,刘艳又一次到装修公司讨说法,公司负责人龚某竟伙同他人将刘艳打得头破血流。 2013年春节过后,刘艳正式向西宁市城中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装修公司赔偿之前承诺的6000元并赔礼道歉。然而,在法庭上刘艳得知,家中装修是否履行合同需要做司法鉴定,费用高达两万元。另外,她所提供的家中照片、合约等证据因无从证明也不能作为有效证据,第一次开庭无果而终。 青海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陈燕表示,消协作为消费者权利保障机构,有为消费者和经营者互相调解的权利但并没有执法权,调解不成就要走司法程序,然而对于当下许多领域逐渐暴露的问题,法律上还有一些空白之处,导致消费者维权艰难。” “此外,司法诉讼成本较高,若家庭无力承担也容易陷入两难境遇,许多消费者因诉讼耽误了工作,最后还是因为费用难以负担而放弃维权。”陈燕说。 采访过程中,回想起这半年来的经历,刘艳的情绪几度失控甚至失声痛哭:“赔偿金已经无所谓了,我只想要个说法”。不过她表示,第二次开庭就要开始了,法院、消协、媒体正在积极帮助她找新的突破点。“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这条维权之路我一定要走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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