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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院召开律师座谈会,民定所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建言献策

来源:云南民定律师事务所时间:2018-03-26热度:0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庄严宣布,“要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是全国法院向党中央和全国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立下了“军令状”。

在最高法的要求和部署下,2018年3月23日下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律师座谈会,邀请全省律师代表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建言献策。来自昆明、楚雄、玉溪的10多家律师事务所的15名律师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云南民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兼党支部书记、高级合伙人林启凤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开始前夕,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对近年来执行工作取得的成果作介绍,并向在座的各位律师展示了整个执行大数据,让我们深深感受到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惩戒格局基本形成,规避执行得到有效缓解。网络查控系统进一步完善,查人找物难题进一步解决。网络司法拍卖普遍推广,财产变现难得到有效解决。全省规范执行权的“制度铁笼”和“数据铁笼”不断扎紧,执行质效不断优化,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执行工作环境越来越好。

云南省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宗根在会上谈到,我们的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基本解决执行难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今天邀请律师代表共话执行工作,就是为了坚持问题导向,请律师为法院的执行工作谏言献策,帮助高院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中的问题。在找准问题的基础上,云南省高院会进一步研究全省的执行工作怎样扎实推进,确保全省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战。

会上各律师代表踊跃发言,从不同的角度及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建言献策,希望执行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云南民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兼党支部书记、高级合伙人林启凤律师在座谈会上,建议进一步加强执行的力度、强度,完善执行措施,依托联合惩戒曝光平台,让“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格局更加完善,增加财产变现渠道,让更多的人知道知悉拍卖信息、关注拍卖事项,借助第三方司法辅助来解决法院人少案多的难题及困境。

最后,云南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刘宗根要求: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之年、决胜之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已经到了最后的攻坚阶段,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全省法院要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依法公正高效办理执行案件,不断创新方式方法,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执行到位,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要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加大执行救助力度,妥善解决涉案群众生活困难问题。要加大涉民生专项行动力度,快速执结,形成强大声势,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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