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纠纷法律问题
婚姻与继承有密切的联系。很多时候,离婚涉及到房产,房产涉及到继承。为此,
为大家解决如下继承纠纷法律问题:
1.哪些人享有继承权?
答: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哪些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哪些人是第二顺序继承人?
答:(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均包括“亲”、“
养”、“有扶养关系的继”三种情况;
(3)丧偶女婿、丧偶儿媳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3.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有什么区别?
答:(1)法定继承是指按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
遗嘱继承是指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所进行的继承。
(2)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扶养情况来确定的。
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财产所有人在遗嘱中确定的。
(3)遗嘱继承人必须是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
而法定继承人不一定都是遗嘱继承人。
4.哪些人不能作为代书遗嘱的见证人?
答:(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5.女婿可以继承岳父岳母的遗产吗?儿媳可以继承公婆的遗产吗?
答:丧偶女婿、丧偶儿媳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6. 出嫁的女儿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吗?
答:可以。
7. 胎儿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吗?
答: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未出生的胎儿不具有遗产继承权,但是,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8. 可以立遗嘱把财产让外人继承吗?
答:可以。
等等。
欢迎大家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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