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权益法律予以保护,这是规定;
违法行为法律予以惩治,这是规定; 现实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保护; 现实是违法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没有得到惩治; 合法权益要得到维护,成本超出想象的高; 违法行为要得以惩治,成本也超出想象的高; 和谐是一种社会理想和幸福,而被和谐则是一种”强奸“和”犯罪“! 和谐需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只有一种人信; 法律与现实仍将博弈。
上一篇:安徽12岁女生多次遭班主任强奸 日记里称恨老师
下一篇:八旬孤独翁与前儿媳结婚 赠送房产遭儿女起诉
手机扫一扫分享给我的朋友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招聘律师| 律师队伍
云南民定律师事务所 & 版权所有 备案号:滇ICP备15000321号-1
电话:0871--63359448传真:0871--63577449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国贸路725号宏兴大厦B区4楼
技术支持:昆洲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