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印发了《关于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分别对270个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及424名先进个人、723个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及964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云南民定律师事务所主任杨珂律师受到表彰,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
杨珂,云南民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曾被授予:首届云南省十佳青年律师、云南省优秀律师、昆明市十佳律师等荣誉称号,主要执业领域为刑事辩护、政府和企业法律顾问。曾办理全国第一例张某某“画地图”构成立功改判死缓一案、公安部公布2014二十大案例之一主犯叶某某昆明9.01专案、云南省第一例因上访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案等。
法律援助经典案例之一:昆明市李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2015年10月李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发生在五华区滨江西路酒吧受害人两次落入盘龙江,公安消防等参与打捞,影响重大。因经济困难李某某家属申请法律援助并指名要求杨珂律师作为李某某的辩护律师,杨珂律师接到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后,及时前往看守所会见嫌疑人李某某、前往案发现场了解案情、到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沟通反馈律师意见、提交法律意见书、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11月13日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不予批准逮捕李某某,办理取保候审,后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区分局不服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向昆明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复核,11月12日昆明市人民检察院驳回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的复核审请,维持原不逮捕李某某的决定。杨珂律师尽职尽责的辩护,依法有效的维护了嫌疑人李某某的合法权益。
“律师的生命力在于办案,通过办案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是杨珂律师的执业理念,执业以来办理了千余件案件,有许多是当地有影响力的案件。“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的荣誉不仅是对杨珂律师的肯定,也是对云南民定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坚持律师执业为民的激励。今后,民定将继续大力加强所内律师队伍的思想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贡献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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