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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认购书有什么陷阱?

来源:自撰时间:2012-12-04热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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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认购书有什么陷阱?

    贵州贵阳专打房地产律师解读:王先生看中了市某小区的一套商品房,便与房地产开发商即出卖人签订了一份商品房认购书

  认购书简单约定了住房的楼层、面积、价格、总价款及定金等事项,还特别约定签订正式合同期限以及买受人不能在约定的期限内签订正式合同,出卖人有权扣除买受人的定金、对认购房另行处理

  认购书签订后,王先生向出卖人交付了5万元的认购定金。事后,王先生发现所认购的房屋周围环境不好,便改变了买房的主意,在约定的期限内没有与出卖人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之后,他要求出卖人退回定金。但出卖人以王先生违约为由,扣除了他的1万元认购定金。为此,双方发生纠纷。协商未果,王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出卖人退回购房定金。经法院审理查明后,一审法院作出了驳回王先生全部诉讼请求的判决。王先生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最后,二审法院作出了驳回他上诉的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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