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有效解决法律援助工作中的问题,云南省司法厅于2017年11月23日14:30组织中标的18家律师事务所在云南省司法厅会议室召开工作总结座谈会。云南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管理局刘局长、朱副局长参加了会议。云南省司法厅充分肯定了18家律师事务所中标以来取得的成果。
会议上云南民定律师事务所就中标后组织法律援助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案件分配、质量监管、补贴发放的流程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为了提高办案质量,云南民定律师事务所采用集体讨论的机制,对于重大法律援助案件先由法律援助部内部讨论,再由事务所会议讨论后得出的辩护意见才能作为最终辩护意见。同时,云南民定律师事务所采用组长、部门负责人、主任三级监管的机制。云南民定律师事务所还提出了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以及参与值班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会上都得到解决。
法律援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援助制度的重要内容,云南民定律师事务所在听取其他律师事务所经验的同时不断改进,不断规范案件办理工作,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执业规范,全面规范各工作环节,争取为国家的法治建设尽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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