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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经典案例】辩护吴某某运输20公斤毒品案,法院判处死缓;辩护李某强奸案侦查阶段无罪释放;辩护杨某玩忽职守案审查起诉阶段不起诉;辩护朱某贪污、受贿、行贿、挪用公款、玩忽职守案一审判处十五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争取到检察院抗诉,二审改判十三年;辩护李某某生产、销售伪劣种子案审查起诉阶段不起诉;辩护刘某某非法经营案审判阶段变更罪名以危险作业罪判处实际羁押期限。
【民事经典案例】代理姚某某被骗感情名誉权纠纷案;代理镇雄大河碳化硅与云南电网有限公司昭通镇雄供电局供用电合同纠纷案法院判决驳回对方诉讼请求;代理镇雄大河碳化硅有限公司与昭通鑫电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股权纠纷案;代理镇雄县小水井采石场与陈某某排除妨害纠纷案;代理陈某某与沈某某买卖宅基地拆迁案。
【担任】镇雄县碗厂镇人民政府、镇雄县以古镇人民政府、镇雄县坡头镇人民政府、镇雄县母享镇人民政府、镇雄县花山乡人民政府、国家税务总局镇雄县税务局等10余家政府及部门等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云南省青年律师领军人才库成员、昭通市优秀律师、全国律协全国县域律师示范培训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