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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民定律师事务所入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

来源:云南民定律师事务所时间:2020-10-30热度: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经云南省破产管理人评审委员会审定,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今日(10月29日)上午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布《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云南民定律师事务所入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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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分配的专门机构。在我国现行立法中又被称为“破产清算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 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本法对管理人的职责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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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民定律师事务所经云南省司法厅批准于2011年成立的特殊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发展至今,民定已拥有昆明和景洪两个办公室和一支由110余人组成的专业团队,致力于为全国客户提供专业、全面、及时、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以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为立所之本,民定致力于在诉讼仲裁领域提供一流的法律服务,在律师行业发展过程中的先锋作用。术业有专攻,民定以律师执业领域为横、客户项目所需为纵,构建精细分工的律师团队和按需配置的项目小组,努力满足客户对专业化和综合性高端法律服务的需求。对优质法律服务的锲而不舍,赢得了很好的律师敬业口碑。以海纳律师人才为发展之道,民定深知律师事务所的核心竞争力在于律师人才,始终不遗余力吸引最优秀的律师人才加入团队。民定的律师大多毕业于国内法学院校,不少律师曾有行政机关、法院、检察院等工作经历。在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与突出的服务业绩,业务范围涵盖:民商事诉讼、刑事辩护、婚姻继承、破产清算、建设工程与房地产等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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