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3日下午,云南民定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案件讨论学习。参会人员讨论学习了广西某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云南某某连锁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
参会律师、实习律师分别就案件定性、管辖权异议、反诉、合同是否解除、是否支付违约金等进行了讨论。本案基层法院立案定为普通合同纠纷,被告认为是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而提出管辖权异议,中级人民法院最终裁定为商标使用权纠纷而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把案由定为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与会人员从原被告提供的证据进行了分析研究,紧紧围绕着合同是否解除,如何合同解除被告是否返还原告支付的款项,原告是否违约,违约金数额是多少等法律问题进行讨论。
云南民定律师事务所本次参与案件讨论的律师有高级合伙人游学律师、高级合伙人汤智荃律师、王东辉律师、刘波律师、张宇律师、杨林文律师、罗东律师、刘和东律师、夏路娟律师、张宇律师、何雪颖律师、王玉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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