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上确定管辖存在以下几项原则:
属地原则:即对在辖区地域内的犯罪管辖。
属人原则:即以国籍为标准,对管辖权国公民管辖。
保护原则:即只要对本国公民或者本国犯罪,即管辖。
普遍管辖:即对侵害国际社会普遍利益的行为进行管辖。
我国《刑法》 第6条第1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以外,都适用本法。”
我国《刑法》 第6条第2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我国《刑法》 第6条第3款规定:“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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