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律师视野 / 法律文章

云南两年近12万人次纳入失信名单 对163人判处“拒执罪”

来源:时间:2018-09-11热度:0

72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对省高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专题询问。在听取并审议省高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报告的基础上,以现场问答形式进行专题询问,12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执行难难在何处、“执行不能”案件如何处理、惩戒“老赖”有哪些措施、多部门联动机制存在哪些困难等问题展开现场询问,省高院副院长李雪松率队应询。

 

要用3个月时间

改变云南法院执行局面

 

Q:困扰法院多年的“执行难”,难在哪里?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第三年,全省各级法院执行工作的进展情况怎么样,能不能如期实现目标?

 

A:执行难是指有财产可供执行而不能得到及时全部执行的情况。今年720日召开的全省中院院长会议上,省高院宣布在全省法院发起“云岭总攻”执行专项活动,围绕“四加一”总体目标(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不低于90%,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不低于90%,执行信访案件办结率不低于90%,近三年执行案件的整体结案率不低于80%,全省90%以上的法院基本实现前面三个目标”),要求用3个月的时间,按照“三步走”战役计划,集中执结一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集中办结一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终本”案件,集中化解一批执行信访案件,集中打击制裁一批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的老赖,集中甄别移送一批执行转破产案件,集中办理一批有社会影响的涉民生、涉金融、涉特殊主体、涉军停偿案件;促进云南法院执行工作局面有根本的改观。

 

“执行不能”后如被执行人有财产

可再申请执行

 

Q:对于“执行不能”的案件一般怎么样处理?

 

A:“执行不能”是指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客观上无法处置,即使执行法院穷尽一切手段,案件仍无法得到执行的情况。这类案件虽然从形式上表现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当事人权利未能最终实现,但其本质上,却属于申请执行人需要自行承担的交易风险、社会风险。对于“执行不能”案件,法院的工作程序为: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运用各项措施,查人找物。当穷尽一切手段,案件仍无法得到执行时,该案件将以终结执行或者终结本次执行(简称终本)结案。

 

终结本次执行不代表案件处理完毕,不代表放任老赖。“执行不能”的案件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之后的5年内,法院每隔半年会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对于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执行法院将依职权主动恢复执行。或者如果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也随时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去年全省法院

执行救助资金2100万余元

 

Q: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中开展司法救助的情况怎么样?

 

A2009年至2014年,云南累计通过财政拨款获得救助资金1.01亿元,通过社会捐助方式获得救助资金11.2万元,实现救助资金保障的稳定性。2009年至2014年,全省法院共对17866件案件22200名涉诉特困人员进行救助,发放一次性救助金7445.63万元,纳入低保905人,纳入医保953人,实施其他社会保障救助261人。2014年以后,法院执行救助金额占统一司法救助资金的一半以上。如全省法院2017年决定救助案件2474件,决定救助金额4172.67万元,执行救助资金为2100万余元。

 

五种手段解决“查人找物难”

 

Q:法院要怎样解决“查人找物难”?如何提高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实际执行到位率?

 

A:全省法院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通过最高法建立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俗称“总对总”查控系统)查控被执行人及其财产。该系统已与公安、交通、民政、人民银行及商业银行等单位联网,可以查询到被执行人全国范围内的存款、金融理财产品、船舶、车辆、证券、网络资金等1625项信息,实现多种财产形式的“一网查尽”。二、“总对总”查控系统未覆盖的领域,在本省辖区内加快建设三级联网的“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目前已实现与公安、国土、工商等13家部门的联通,扩宽了网络查控的广度和深度,形成对“总对总”查控系统的有力补充。三、对于少数财产无法通过网络查控手段进行查控的,通过登门临柜、调查走访等传统工作方式进行查控。四、依法加大对拒绝申报和虚假申报的处罚力度,让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落到实处,进而有效获取被执行人财产信息。五、利用审计调查、委托调查、悬赏举报等方式最大限度地获取被执行人财产信息。

 

联合打击拒执犯罪力度不够

不动产查控效率低下

 

Q:政府及各相关部门、机构与法院构成的解决执行难联动机制,在实际运行中存在哪些困难和问题?

 

A:一、联合打击拒执犯罪力度不够。一些地方,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罪线索,公安机关不予书面答复或明确答复不予立案,或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申请执行人以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涉嫌拒执罪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公安机关不接受控告材料或接受控告材料后不予书面答复;二、司法拘留关押难。个别拘留所刻意抬高体检“门槛”,擅自扩大不适宜拘留情形,甚至要求法院提供当事人的未吸毒证明等,造成司法拘留送拘难;车辆实际查控难。法院在车管所对被执行人的车辆查封后查找不到车辆下落,造成车辆实际查控难;三、不动产查控效率低下。对于法院的协助查询通知,不动产登记部门的反馈时间平均在一个月左右,查控效率低下;四、联合惩戒效果不明显。部分共同治理执行难成员单位尚未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嵌入该单位的管理、审批、工作系统中,未能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自动比对、自动拦截、自动监督和自动惩戒。

 

2016年以来

采取限制消费措施68540人次

 

Q:省高院在打击“老赖”、强化信用惩戒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和手段?效果怎么样?

 

A:对于规避、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全省各级法院在加大对其财产调查、控制工作力度的同时,视其行为严重程度,综合运用限制消费、罚款、司法拘留等限制与制裁措施,督促其履行义务;对情节严重的规避和抗拒执行的行为人,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依法通过公诉、自诉程序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目前,法院覆盖主要财产形式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已经构建完成。自2016年以来,全省法院共采取限制消费措施68540人次、罚款210人、司法拘留5230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19623人次;向公安机关移送追究刑事责任276318人,已判处“拒执罪”147163人。

 

全省推广使用

法院“执行通APP

 

Q:法院在进一步促进执行公开透明方面有什么打算?

 

A:去年,省高院指定昆明市西山区试行试用“执行通APP”。核心功能包括:案件进度显示、在线咨询、提供财产线索速报;辅助功能包括:线上立案、执行案件一键查询、执行案件照片或视频展示、审限提醒等;拓展功能包括:执行监督、执行悬赏、财产保全、司法拍卖信息展示、在线音视频等功能。目前“执行通APP”已正式上线运行。下一步,省高院将适时在全省法院推广运用“执行通APP”,充分保障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知情权。

 

  • 本文tag关键字: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招聘律师| 律师队伍

云南民定律师事务所 & 版权所有  备案号:滇ICP备15000321号-1

电话:0871--63359448传真:0871--63577449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国贸路725号宏兴大厦B区4楼

技术支持:昆洲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