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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代购火车票 何罪之有?

来源:时间:2013-01-24热度:0

 近日,广东佛山一对结婚刚3个月的夫妻帮农民工上网订火车票,每张收取10元手续费。日前两人被刑拘,广铁警方并称此为今年在广东境内查获的最大“黑票窝点”,但此事随即引发了法律界的广泛争议。

 农民工委托小夫妻在网上订票并约定10元的手续费,农民工和小夫妻之间成立的是一种民事上的委托代理的法律关系。小夫妻购买车票是其依据农民工的委托行使代理权的行为,行为的后果由农民工承担;小夫妻实施的代理行为应该在农民工委托授权的范围内,超出委托授权范围实施的行为,农民工不承担法律责任。比如:有一个农民工告知小夫妻要买广州到上海的火车票,可小夫妻却给他定了广州到南京的火车票,那么这个农民工就有权不付票款给这对小夫妻。

  每张车票加价10元,不属于加价倒卖车票的行为。二人代他人购买车票收取费用,是违反行政管理的相关规定的。只有经过了有关部门的审核批准,才可以代售火车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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