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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为子女买的不动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云南昆明专业婚姻律师为你解答

来源:自撰时间:2012-12-14热度:0

       本文只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咨询云南昆明离婚律师:136 0871 6514

 

 

        父母为子女买的不动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云南昆明离婚律师提示,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云南昆明离婚律师解读(法律咨询136 0871 6514《解释二》出台过规定,为结婚目的,由一方父母购置的房产,除有特别约定外,可视为对子女的赠与。现在《解释三》,等于进一步明确了,结婚后由父母出钱买房到底算不算共同财产的问题。”这点也跟《婚姻法》有了比较大的变化,“以前是说,婚姻存续间取得的财产,包括来自一方或双方的父母,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以后,个人财产的范围有了明显扩大,比如女方父母出钱买的房,产权登记在女儿名下,那么这套房就明确是女儿一方所有,非夫妻共同财产。”这显然有利于实际购房的一方,所以可能在实际操作上不利于有效约束社会家庭稳定。特别是80后冲动性婚姻增多,若再免除其经济顾虑,值得商榷。

    《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云南昆明离婚律师提示(法律咨询136 0871 6514现住生活中,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子女没有向父母出示借条等凭证,即无法提供证据证明是父母出资购买,然而由于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那么该财产就只有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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