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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彩鸿律师

办公机构:昆明办公室
电话:18468099590
电子邮件:jch18468099590@163.com
工作语言: 中文

代表业绩

代表唐某某诉张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代表贵阳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花某某、李某某等追偿权纠纷案

代表龙某某诉云南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代某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

代表寻甸某加油站诉云南某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代表山某某诉李某某离婚纠纷案

荣誉奖项

社会职务

社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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