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夏律师

办公机构:昆明办公室
电话:0871-63359448
电子邮件:64182407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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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夏

代表业绩

代表习某某与王某某、徐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代表刘某与毛某夫妻财产约定纠纷案

代表王某某诉骆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代表陈某诉胡某离婚纠纷案

辩护钱某故意伤害案(判决缓刑)

辩护陈某聚众斗殴案(成功取保)

辩护高某故意伤害案

辩护郑某寻衅滋事案

辩护李某抢劫案

辩护胡某寻衅滋事案

荣誉奖项

社会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