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华人世界的两位名女人都在处理与搬家相关的事宜。一位是已故香港实业家霍英东的孙媳妇、著名运动员郭晶晶,她日前与丈夫爱子搬出霍家大宅。据称,郭晶晶搬家是为了清静,避开因霍英东遗嘱中没有涉及财产分割而导致的霍家争产风波。另一位是刚与传媒巨头默多克友好谈判签署离婚协议、结束14年婚姻关系成为默多克第三任前妻的传奇人物邓文迪。她离婚获得的财产虽远低于此前八卦新闻推测的数目,人称只有默多克第二任前妻所获财产的零头,但包括目前居住的纽约上东区、据称价值上亿美元的豪宅,近期不用搬家了。
当霍家因遗嘱执行而为传统豪门争产肥皂剧提供新素材的时候,默多克却让众多等待观赏离婚分产大戏的八卦看客大失所望、一哄而散,这与默多克邓文迪两人结婚前签署的婚前协议有莫大关系。据称,默多克与邓文迪结婚前签署了婚前协议,结婚后又补充了两份协议,明确了分居、离婚、失踪、去世等各种可能情形,当双方维持了14年的婚姻走到头时,几乎所有问题——甚至连谁应该搬离二人在纽约上东区的豪宅,都能从这些协议中找到解决路线,也就无须像许多平常夫妻那样,在无休止的你争我夺和互相攻诘中消耗时间生命,以至亲人变仇人。两厢对比,默多克在以家庭契约未雨绸缪防范财产风险方面实在是给中国的富裕阶层上了一课。
家庭契约与我国传统的亲情、伦理道德似乎是不相容的。然而近些年,不少富裕阶层人家中婚变、争产频发,一些有前瞻性的人就将对法律事务的关注点迅速转移到了婚姻中财产安全、身后财富传承的问题上来,签婚前协议、立身后遗嘱、安排财产信托管理等保护自己财产安全、避免亲属纠纷的措施越来越常见。家庭契约所防范的风险包括夫妻分割财产、争夺企业控制、子女无能或拒绝接班、子女离婚、遗产继承引发家族内斗等。
笔者多年执业经历中,双方有明确约定的离婚案件或者有遗嘱的继承案件,通常在处理时各方均能平静对待,处理之后当事人之间的感情也不受影响,相反,缺乏事先约定的案件,往往利害关系人之间争夺激烈,彼此伤害很大。
虽然爱情无价、亲情至上,能以契约方式明确的财物事项还是尽量“丑话说在前头”为好。
陈金玲律师,云南民定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13888566513,QQ号码:523564413,地址:昆明市关上金汁路556号宝海花园A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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